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34号)有关要求,经高校自愿申报、专家现场评估等环节,拟同意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对校内学生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4日至4月1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人社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联系电话:0579-82366851,82366855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人才中心408室附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对校内学生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名单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3日附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对校内学生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名单序号职业工种等级对应专业1电子商务师网商三级、四级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跨境电子商务师三级、四级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3互联网营销师商品选品员三级、四级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工商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4直播销售员三级、四级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工商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5风险管理师金融风险管理师三级、四级保险学、工商管理、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物流管理6物流服务师三级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7人工智能训练师四级、五级应用统计学(金融统计)、经济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顶部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