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32号)的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其社保关系在鹿城区的下列人员符合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灵活就业)条件,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公示期:2024年4月3日至4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鹿城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7-88129822附件1:序号姓名性别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金额基本医疗保险补贴金额本次补贴金额1潘佩静女7139.207139.22罗曼甜女5949.332725.18674.43合计2人合计金额:15813.63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