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管理局、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各镇(处、街道)、区内有关企业:根据南昌市工信局《关于做好兑现2023年度航空产业政策工作的通知》(洪工信发[2024]69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区内企业开展2023年度兑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工作程序及要求(一)保税管理局、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各镇(处、街道)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拟参加政策兑现的有关企业和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申报材料,(二)区经发局按照《实施细则》办理流程相关要求,不重复获得奖励补贴,二、申报材料(一)《2023年度航空产业政策申报表》(见附件),(二)根据《实施细则》中支持项目的有关条款,三、申报条款及兑现时间范围申报条款:《实施细则》中的第2、3、4、5、6、8、9、10、11条,兑现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四、材料报送时间按照申报时限要求,企业应于2024年5月25日前(2024年5月25日后网报窗口关闭)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5月25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上报区经发局,逾期未上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市级奖励补贴,电话:83828952附件:1、2023年度航空产业政策申报表、2023年度设备采购汇总表2、《关于做好兑现2023年度航空产业政策工作的通知》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昌经开区经发局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