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贵港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11日2022年贵港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动方案为有效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桂农厅发〔2020〕16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46号)《贵港市农业农村局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贵港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局发〔2021〕2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协同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本辖区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的调查统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主体责任,指导建立由农药使用者、农药经营者和县级回收站组成的三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由县级回收站运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的资源化利用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垃圾回收处置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同时配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有关宣传教育、指导培训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对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履行回收处理义务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回收处理义务、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附件:1.2022年第___季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信息统计表2.2022年第___季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情况表文件下载:贵农局发〔2022〕13号贵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贵港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动方案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