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修改前修改后修改理由1第四章第十六条(二)身份证(非本市户籍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的改革精神2第四章第十八条(六)安全行车,使用文明语言,保持车内整洁,乘客遗忘在车上的物品,应当无偿归还失主或交回所属网约车平台公司,使用文明语言,乘客遗忘在车上的物品,应当无偿归还失主或交回所属网约车平台公司,根据市七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精神3第六章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2021年月日起施行,2020年2月26日公布的《防城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本细则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2020年2月26日公布的《防城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根据市七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精神根据市七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精神,我局对《防城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再次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