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35号)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通过,本批次拟同意给予以下3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现公示如下:企业名称年度实缴金额(元)补贴金额(元)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2020150641.5390384.92江西行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20202472.251483.35江西省涛浩贸易有限公司20201077646.2公示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高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反映,请予监督,监督电话:市失保科0795-5286862高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1月12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