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1日,姓名何军林性别男出生年月1972.11工作单位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芙蓉派出所住址北湖区人民路街道致残时间2022年3月2日致残地点仰天湖瑶族乡乡政府致残原因传唤对象反抗执法残疾性质因公拟评残疾等级拾级残疾情况2022年3月2日,在仰天湖瑶族乡乡政府,传唤对象反抗执法撞倒何军林,导致右足底部骨折、右足软组织损伤、腰部及右臀部筋膜炎,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4月2日(联系电话:0735-7768708地址:燕子前路35号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