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形式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名单(713项,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匿名异议、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市政大楼B7015室发展规划科,6991139业务咨询:工业类高新科6991149农业、社会发展类农社科6991130软科学政策科6991102附件: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形式审查合格名单.pdf泰安市科技局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