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意见书杭富文广旅体备〔2024〕002号杭州浙文米塔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4年04月01日提出艺术品经营单位的备案(变更经营地址)的申请,本机关认为该申请符合《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于2024年04月01日受理,经本机关审核,依据《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准予你单位经营地址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7号7层727室,(许可证号:杭富美备第50052号),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