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科所、市种子管理站: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保山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8日保山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确保我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等监管工作,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和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试验、生产、加工、流通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的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对获准在辖区内开展的所有农业转基因试验进行全程监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辖区内农科所等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繁种、育种)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认真组织实施检查抽查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认真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