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家、省、市医疗保障部门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工作的要求,现就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一)2022年12月31日前,全县各乡镇(场)街道、各单位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不低于70%,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95%以上,并积极引导单位退休人员、干部职工家属激活医保电子凭证,4.各定点医疗机构在职医护人员和各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100%,二、做好宣传引导(一)各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向参保群众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方法和业务应用场景,同时要求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配合支付宝、银行等第三方做好宣传推广工作,三、加强督导考核(一)县医保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完成接口改造并投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各医药机构全部刷卡窗口都必须配备医保电子凭证扫码认证设备,同时要将各乡镇场街道、各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单位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使用结算率进行通报考核,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渠道有:方式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按照页面提示申领激活,按照页面提示申领激活,按照页面提示申领激活,按照页面提示申领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