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播报: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2号)文件要求,我局已完成船山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1日进行了公示,为保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的公开、透明,再次对修订成果进行公示,因涉及群众利益时间紧迫,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5日,公示7天,广大群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带上有效证件向我单位反映,最终执行标准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准,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199号联系人:代志联系电话:0825-22222420825-2220425附件:船山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手册(2023年)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3月29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