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你公司《青岛国际院士港研究院习水路项目35kV及10kV电力配套工程申请核准的请示》收悉,批复项目核准事宜如下:一、项目名称:青岛国际院士港研究院习水路项目35kV及10kV电力配套工程二、建设单位:青岛城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三、项目地址:项目位于青岛国际院士港研究院习水路项目地块内,四、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5kV变电站及10kV配电室的各级电压配电设备、外线接入及其他设施等,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六、项目统一编码:2204-370213-04-01-942122七、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九、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通过委托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确定,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者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核准文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