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规范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将《关于开展武进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试行)》印发给你们,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开展武进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试行)激发全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活力,现就开展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星级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在我区登记注册,二、评价机构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部门”)成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星级评价(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组,负责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星级评价工作,四、参评条件申请评价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五、评价内容人社部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状况和服务效能进行考查,参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提交以下参评材料:(一)《武进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星级评价申报表》(附件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照《武进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星级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填写《武进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星级评价申报表》,五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颁发星级牌匾和证书,及时向全区用人单位尤其是用工重点企业、规上企业介绍五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情况,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被取消星级的,附件1.武进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星级评价标准2.武进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星级评价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