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任务和促进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13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2024年化州市就业见习补贴共受理了化州市同道堂橘红有限公司、化州市九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化州康华医院的申请,经审核3间企业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梁怡婷、李锦玲等44人符合2024年就业见习补贴的条件,申请补贴资金共730620元(柒拾壹叁万零陆佰贰拾元整),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请在公示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受理股室:化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管理股,附件:2024年化州市就业见习补贴信息表.xls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