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泰发改批〔2023〕310号文件精神及建设单位申请,我局拟核准福建省长泰职业技术学校异地迁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具体内容如下:1、建设项目名称:福建省长泰职业技术学校异地迁建工程2、建设单位:福建省长泰职业技术学校3、建设项目拟选位置:长泰区顺和路东侧、枋洋水利枢纽荣华小区北侧4、拟用地面积:4.5681公顷5、拟核准用地性质:教育用地6、拟建设规模:建设楼舍10幢及附属配套工程、教学实训设备等,用地面积45681.15平方米,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作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凡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漳州市长泰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漳州市长泰区人民西路126号,漳州市长泰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3月27日福建省长泰职业技术学校异地迁建工程用地位置图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