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品由申请单位研制,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类产品、高端装备产品在五年内(2019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0日)取得发明专利权,(四)软件类产品应具有软件著作权,(五)产品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类产品的申请单位应具有该产品的药品注册证书或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包括高算力训练芯片、终端智能芯片、类脑芯片、存算一体芯片、大模型创新产品、高质量语料集、人工智能风险管控软件产品等,包括人工智能赋能的新药研发、智能医疗器械、高端装备、新材料和工业软件等,包括商业卫星、空间动力装备及商业卫星关键配套设备、室内导航信息设施、卫星应用智能终端产品等,包括智能检测仪器仪表、高端数控机床、增材制造装备、四大工艺装备,重点为先进基础材料、前沿新材料和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用、航空航天、新能源、高端装备等应用领域的关键战略材料产品,包括先进化工材料:特种功能化学品、高端工程塑料、有机膜材料及原料、功能纤维、合成生物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特种合金、高端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前沿新材料:高温超导带材、石墨烯材料产品、新型催化剂、增材制造材料、气凝胶等,三、申报材料(一)在线填写《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表》,(三)产品拥有知识产权(含专利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