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3)4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一次性扩岗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序号企业名称吸纳毕业生姓名吸纳毕业生身份证号补贴金额(元)1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南分公司汪荍东330822********481315002温州应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许惠城330327********439415003浙江温州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杨卓达371425********907515004浙江温州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刘雨帆330382********432615005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赵韩魏330881********001315006温州市鹿城区新城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郑声浩422801********00131500(联系电话:88990780)温州市鹿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