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商务规〔2023〕1号),支持贸易龙头企业发展,3月8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指引》,请各有关企业认真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申报,届时市商务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指引》(详见附件),二、受理时间:1.网络填报时间:2024年3月12日-2024年4月12日18:00,2.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3月12日-2024年4月23日17:30,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四、咨询电话:88107094、88107032、8810709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特此通知,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指引罗湖区商务局2024年3月25日附件:1.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