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欣凯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693014738Y)于2015年9月22日向本局提交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时,提交冒用谢健身份证以及伪造其签名的虚假材料,依利害关系人(举报人)的请求,我局依法作出如下决定:厦门欣凯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已于2022年4月20日被我局依法撤销变更登记,因此,我局不再进行重复撤销,但对于谢健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为厦门欣凯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监事身份事实予以确认,上述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厦门市集美区或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