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设有“江苏省省长质量奖”和“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只可有一家申报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所在组织应同时符合《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七项的规定,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5年内不接受其重新申报,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四、申报材料(一)组织1.申报表,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组织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所获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二)个人1.申报个人如实、完整填写《江苏省省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参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江苏省省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自评指南》要求,申报组织应提供导入卓越绩效评价模式的佐证材料并如实填写开展卓越绩效标准辅导情况的说明,六、组织推荐各设区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地区申报组织和个人的材料受理、审核、推荐工作,省各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部省属申报组织和个人的材料受理、审核、推荐工作,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