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南宁市青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青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科规〔2023〕2号)有关规定,孵化器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运营管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孵化器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占60%以上,已建立创业导师库,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占75%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孵化器要建立在孵企业入驻评审制度,二、材料报送要求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认真填写《南宁市青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先将扫描件发送至青秀区科技局邮箱,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送至青秀区科技局,同时发送扫描件至青秀区科技局邮箱,(二)青秀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艾静0771-5826530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0层1008室申报受理电子邮箱:qxqkjj@126.com附件:1.南宁市青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材料装订须知2.南宁市青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模板)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