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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平桥区人民政府 | 2024-03-22
农用地转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平桥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转用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定的转用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转用范围转用范围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五里居民委员会,二、土地现状转用土地总面积0.3301公顷,三、转用目的拟转用土地用于实施工业用地类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建设占用土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转用土地情形,五、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五里店街道办事处办理土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转用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六、异议反馈渠道被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转用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平桥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公告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3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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