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商务厅《关于持续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县(市)、区商务、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推荐,第三方审核验收,市相关部门复核,决定把元宝区金山镇商贸中心项目列入支持范围,现予以公示,本公示发布后,各有关人士对以上项目如有疑义,请在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留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丹东市商务局批发业服务科电话:2127021通讯地址: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号邮编:118009附: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表丹东市商务局2024年3月22日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