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为充分展示我市绿色人物的精神风貌,弘扬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理念,九江市环委会将于2016年4月1日—5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届“绿色九江”十大环保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对我市的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二)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节能减排环保公益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三)其行动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四)在环境治理、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环保创新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五)促进节能减排、生态文明理念传播或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有显著成绩,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做出重大贡献,(六)其思想、言论、行为、决策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事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七)积极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特此通告武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二0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