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实行总量控制(以下称“双控”)制度,我县“双控”数以2011年渔船数为基准,捕捞渔船为401艘,而2015年我县实际捕捞渔船471艘,但上级部门是按照我县416艘渔船,每艘3400元,拨付我县141.44万元渔船补贴资金,根据我县历年来发放渔船油价补贴经验,实行实际船数平均发放,但按照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渔业局要求须保证每艘船油补金额3400元,故我县将从县级统筹资金中拿出23.8万元发放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现将2015年度武宁县第一批渔业机动渔船油价补贴重新公示如下,如有不实请于公示之日起5天内向渔业局或者财政部门反映,公示时间:2017年8月18日-8月22日,联系电话:13803565695(县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