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武府办字〔2018〕96号、武府办字〔2020〕21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经承接主体自行申报,乡镇初核,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初步确认下列单位为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从2020年4月29日至5月8日,对上述公示的承接主体资格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电话:2779082、13979265087)反映,随时接受群众监督,联系地址:武宁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农业农村局513室)武宁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