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依据《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组织开展2024年省重点新产品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对年度单品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省重点新产品,按年度实际成交额的5%对开发企业给予奖励,单品奖励上限50万元,单户企业每年奖励合计最高300万元,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二)申报产品已列入省重点新产品发布名单,此前未享受过省重点新产品政策奖励,2023年度单品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三、有关要求(一)请各市(地)工信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申报,见附件1)报送省工信厅,(二)请各市(地)工信局提醒企业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原件及相关财务账目凭证,下步将进行财务现场审核,82807238附件:1.2024年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奖励政策申请汇总表2.财务现场审核有关注意事项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