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金东路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金东路部分路段分阶段采取限制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制交通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6月10日限制交通范围:金东路(前进河桥—鑫东花苑西门)二、限制交通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20日限制交通范围:金东路(鑫东花苑西门—迎春东路)三、限制交通措施:交通限制期间,上述路段、时间段内实行全封闭施工,南北方向不贯通,禁止一切车辆、行人通行,需途经上述路段的车辆提前规划出行线路绕道通行,并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希望广大市民予以配合支持,特此通告,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