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第四批“文化体育名家工作室”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方案》,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于近期开展第四批“文化体育名家工作室”扶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认定对象申报认定的工作室领衔人必须是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考古文博等领域的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分别对应不同的扶持资金标准(1)A类文化体育名家领衔人:纳入宝安区“凤凰英才岗”的A档人员,但符合《宝安区文化体育旅游领域凤凰英才岗位专业条件》中A档凤凰英才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人员,但符合《宝安区文化体育旅游领域凤凰英才岗位专业条件》中B档凤凰英才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人员,(3)C类文化体育名家领衔人:原认定的深圳市高层次专业后备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C类、宝安区高层次专业人才,但符合《宝安区文化体育旅游领域凤凰英才岗位专业条件》中C档或D档凤凰英才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人员,四、申报和认定程序(一)申报工作室领衔人如实填写《深圳市宝安区文化体育名家工作室申报书》,选择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体育名家工作室”项目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此期间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二)组织评审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文化体育名家工作领衔人名单,(四)公示经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会议研究同意的工作室及领衔人进行公示,五、其他事项“文化体育名家工作室”认定后的管理与验收、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按照《宝安区文化体育名家工作室扶持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