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项详见附件1)管理,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矿山类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4〕260号)要求,决定开展区内矿山工程资质专项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6月30日,二、核查对象截至2024年3月1日,在我区内注册的具有矿山工程资质的建筑业、设计、工程监理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三、核查内容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等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其中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按照三级资质人员要求进行核查(技术负责人按照二级资质标准核查),四、核查方式在我区内注册的拥有矿山工程资质的建设工程企业,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应立即进行整改,企业应于5月24日前将整改资料及相关原件报送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建管科607室,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和整改期满未报送整改资料的企业,其中由住建部、省住建厅核发的矿山工程资质,我部将出具核查结论后报送省住建厅,联系人及电话:张丽君、庞强0351-7199963附件:1.矿山类建设工程企业资质.wps2.企业核查表-综改区矿山类资质企业名单.xlsx3.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docx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