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5.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6.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7.支持水利建设与发展,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9.强化农业科技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二、支持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14.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民族和宗教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三、支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16.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财政局等)17.支持建设食品工业大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四、支持提升乡村建设水平19.统筹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按照每村7万元标准安排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五、支持提升乡村治理水平2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四区县(市)按每村2500元标准给予补助,给予7亿元激励性转移支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政策和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支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