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3年度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做优做强财政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按实际发生认证费用的5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2.对取得GLP、GCP、CNAS资格认证的企业或机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每家单位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3.对首次获得AAALAC、WHO、FERCAP/SIDCER、AAHRPP认证的企业或机构,按实际发生认证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四、申报要求1.以上申报项目为对于2022年11月1日(含)以来新取得(获得)批准或认证的项目截止本通知发布之日实际发生的数据,项目涉及的申报要求和相关材料请对应参考《关于印发<平湖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联系人:费佳联系电话:0573-85061638附件:1.平湖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平湖市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做优做强项目财政奖补申请表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9日附件1.doc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