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融资担保机构:为完善我区融资服务体系、促进我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对符合要求、尚未入库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入库备案工作,对已入库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新入库机构的备案工作(一)备案条件申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二)备案材料1.龙华区融资担保备案申请表(见附件),申请机构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律取消入库备案资格,纸质材料提交地址: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609室内,二、已入库机构的考核工作(一)考核对象本次考核对象为《龙华区金融工作局关于公示龙华区融资担保机构入库备案名单的通知》中公示的融资担保机构,(二)考核材料2023年度融资担保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该机构2023年融资担保业务笔数、服务企业家数、累计担保额度等),考核对象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律取消入库备案资格,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纸质材料提交地址: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609室内,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2.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操作指引3.龙华区融资担保备案申请表4.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示龙华区融资担保机构入库备案名单的通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