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广顺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你(单位)违反了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无法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城综告字〔2024〕第28-0006号),自公告之日起,你(单位)于2023年12月23日在谢岗镇粤海大道谢岗村路段未经核准擅自处置(运输)建筑垃圾11.3立方米(车牌号:粤L77410,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36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从轻裁量档次,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谢岗城管分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统合执法局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