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农村农机员、农技员、兽医员养老补助资金一、政策依据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为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发放生活补贴的实施方案》2.《石家庄市鹿泉区关于为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发放生活补贴的实施方案》二、主管部门石家庄市鹿泉区农业农村局三、补助对象对统一要求所称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是指户籍在我区的(农机员、农技员工龄截止认定年限1999年12月31日前,四、补助标准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生活补贴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负责对区内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的身份、工作经历和从事农机、农业技术和畜牧兽医服务年限的审核认定工作,2.调查:是指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认定工作机构组织进行的调查与取证,(二)人员身份和工龄的认定程序:1.个人向乡镇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报区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养老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3.区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生活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5.区审核后的发放名单由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生活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原工作县(市、区)负责做好调查取证、认定和公示工作,原则上要一次性完成所有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各乡镇要对原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生活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然后以区为单位上报市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生活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将无异议的补助学生名单及资料报送到财政部门审核后拨款,各村以计税面积为基数,将增减变化后的面积上报乡镇审核后公示7天,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