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136号)进行分配下达,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自治区补助和市本级配套经费万元(详见附件),同时调减收回《北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北财教〔2024〕2号)下达市教育局资金3115.72万元,调剂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市教育局“政策配套资金”指标中的51万元用于下达本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补助市本级配套资金,三、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规划,确保项目学校建设一所、达标一所,要优先补齐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短板重点安排解决校舍安全问题的项目,支持未达到安全设防要求的校园大门、围墙等安全防范设施项目以及学生床位不足、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达标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督促各县(区)在资金下达后立即启动建设,对存在资金下达后12个月未能开工项目或资金下达后24个月未能竣工项目的县(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各执行单位要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拨付到学校(项目单位),校舍改扩建类资金使用要充分考虑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可能,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附件:1.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自治区补助和市本级配套资金分配表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分解表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下达明细表北海市财政局2024年3月14日文件下载:附件1: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自治区补助和市本级配套资金分配表.et附件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et附件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分解表.et附件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下达明细表.et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