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和县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政委人才〔2021〕2号)相关规定,经研究,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人才租房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0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接待(来信投递)地址:政和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599—3332628,附件:政和县享受人才租房补助对象名单中共政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4日附件政和县享受人才租房补助对象名单序号姓名籍贯到政和工作时间工作单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补助标准补助起止时间备注1王志鹏福建南安2014.04县公安局福建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本科300元/月2021.12--2026.122江婷婷福建建瓯2016.09县农业农村局福建农林大学农村区域发展专业本科300元/月2022.01--2027.013庄素倩福建顺昌2016.09县农业农村局海南大学植物保护专业本科500元/月2022.01--2027.01原211高校4刘畅福建福州2016.10县委组织部北京林业大学森林培育专业硕士500元/月2021.12--2026.12硕士研究生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