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拨2023年度社会精神病人专项费用1271008元至长沙县第三医院,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反馈意见,监督联系方式:长沙县医疗保障局0731-84022648长沙县财政局0731-84012976长沙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3月19日附件1:2023年社会精神病人专项费用拨付表单位项目名称下拨单位名称拨付金额(元)备注长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药品发放服务费长沙县第三医院900000长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巡诊点场地费长沙县第三医院127500需分解拨付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沙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精神病人常规检查费长沙县第三医院243508需分解拨付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计127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