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规模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企业,二、支持条件和标准对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二手车经销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三、申报流程(一)企业申报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期间,二手车经销企业在二手车经销企业奖励申报系统(http://cwzb-bz.badia.cn)提交申报材料,(二)主管部门审核1.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在申报系统上对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2.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四、申报材料企业在申报系统上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照片:1.经销企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五、资金拨付原则根据审核通过的企业经销额度,申报企业不得擅自篡改相关报表信息,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市商务局等部门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四)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