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市级知识产权项目的通知》(盐知发〔2023〕2号)安排,我局将组织项目评审,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如实填写评审申请表,认真准备佐证材料,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申请表、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报送、材料收集和初步审核工作,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报市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附件.docx盐城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