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要求,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高桥镇新庄村文化礼堂改扩建项目、横街镇凤岙村中塘路道路改造工程等六个项目顺利通过区级项目验收,下达相关补助资金510.59万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5日前向区财政局反馈,反馈电话:0574-55889932反馈地址:海曙区大梁街48号海曙区财政局220办公室,邮编:315000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wps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