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虹口区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奖励对象为本区用人单位引进优秀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其他机构,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本区依法注册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4.推荐选聘到本区用人单位工作的人才年薪应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推荐选聘的高层次人才来本区工作5年(含)内取得第1、2项工作业绩,第二类加快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国际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中取得终身教职的人员,每人次一次性奖励引才单位人民币30万元,每人次一次性奖励引才单位人民币10万元,每人次一次性奖励引才单位人民币10万元,每人次一次性奖励引才单位人民币5万元,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其他机构等,区人才服务中心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引才单位、用人单位、选聘人才资质等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和择优遴选,3、评审遴选对于获评市“伯乐”奖励计划资金的申报机构,申报材料(一)虹口区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申报表(附件1,当选或入选国内外学术机构、人才计划的证明材料,如:申报机构获评上海市“伯乐”奖励计划资金的相关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