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制定和修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知情权和参与权,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本指引所称企业是指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劳动规则是指平台企业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网约服务,第四条平台企业制定或修订平台劳动规则要遵循合法规范、公平公正、透明可释、科学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平台企业要向依托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开订单分配、报酬及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职业健康与安全、服务规范等与劳动者基本权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格式合同条款、算法规则及其运行机制等,包括并不限于:(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入、退出平台规则,劳动者的申诉渠道和企业处理申诉的程序、结果反馈方式等,第六条平台企业制定或修订直接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规则,要提前通过应用程序弹窗等显著方式向劳动者公开征求意见,第七条平台企业拟调整经营方式或制定、修订劳动规则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了解或应当了解平台用工合作企业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重大制度规则调整的,第八条平台企业要在应用程序等显著位置,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够随时方便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