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二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建筑业企业,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做好2022年二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2022〕1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1.请各建筑业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纳税信息申报”等工作,2.请建管处(安监站)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工程业绩、企业奖励信息的审核工作,于6月10日前会同质监站、城建监察大队完成2022年上半年度建筑企业日常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后报至局建管科,3.局建管科于6月15日前完成2022年上半年度建筑企业日常检查得分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建管处联系人:黄晓,联系电话:52003977,关于做好2022年二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