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海曙区硬科技创新项目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奖励1.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牵头单位,2.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参与单位,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奖励,3.对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牵头单位,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奖励,4.对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参与单位,2.申报主体牵头或参与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且未享受硬科技创新项目奖励,2023年12月31前已通过省科技厅验收,且未享受硬科技创新项目奖励,牵头单位同参与单位签署的项目任务书及实施协议,参与单位为牵头单位拨付专项经费银行对账单等凭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均需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材料(签字盖章),附件:1.海曙区硬科技创新项目奖励申报表2.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奖励明细3.诚信承诺书(模板)关于申报2023年度海曙区硬科技创新项目奖励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