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2024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推荐工作通知各相关企业:根据《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3〕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沪发改高技〔2024〕39号)有关要求,现开展杨浦区2024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推荐纳入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的企业,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或最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以上,在沪具有研发、销售、结算等复合型总部功能,4、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10%以上),或年度研发费用总额超过5000万元,在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的比例不低于60%,年度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10%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20%以上),5、在沪拥有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知识产权,二、推荐程序1、符合条件企业可向区发展改革委提出自荐申请,2、区发展改革委将结合自荐情况,3、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会商,确定进入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企业,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25033519附件:企业情况表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