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完成《吉林省“十四五”标准化发展规划》对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对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换届要求,现将标委会换届等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换届要求按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各秘书处承担单位应承担所属标委会换届及改选工作,应在届满前3个月完成换届方案、公开征集委员等工作,智慧农业与农业智能装备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技术、农业与农村经济管理、农村农源与农业环境保护、乡村治理、现代农业技术等教育、科研、推广、质检、生产、管理等相关的专业人员,(二)在各农业农村领域从事相关专业人员(详见征集范围)(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由申请人如实填写附件2《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二)任职单位负责审查委员登记表内容真实性,在委员登记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委员登记表工作单位名称应与加盖公章的名称一致,(四)标委会秘书处将根据《吉林省专业标准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附件1: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附件2: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附件3:吉林省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络人员名单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2024年3月18日(联系人:滕云13364518641)附件:1.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docx2.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doc3.吉林省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络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