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1号为便利纳税人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选择邮寄方式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我省指定的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受理点,为避免信息和申报栏目填报有误或寄送地址不清,三、纳税人请务必清晰、准确、完整地在申报表填写相关信息,邮寄申报资料不齐全,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逻辑错误,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七、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八、纳税人请在信封上标注“2023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