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引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经研究,省局决定在全省系统开展法治创新前锋和法治创新事件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动员全省系统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总结法治建设先进经验,发现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和人员,集中展示湖北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不断增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服务发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征集对象(一)法治创新前锋(共8个)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权威,在参与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中有突出成就、突出贡献、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单位或者个人,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在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进程中成就突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单位或个人,(二)法治创新事件(共8件)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安排开展法治建设,对湖北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示范性、推动性,重大、有影响、能够充分代表湖北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成效的典型法治事件,1.近年来发生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创新举措和典型事件,4.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达到新水平、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的典型事件,三、组织开展本次征集活动在省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推进,各市州局负责本辖区的法治创新前锋、法治创新事件征集报送,对拟推荐个人由所在单位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对拟推荐单位由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推荐,并在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公示,省局法规处收集、汇总、整理所有推荐材料,经专家评审、征求省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等,形成候选法治创新前锋、法治创新事件,按照1:2的比例确定征集入围对象,根据候选对象的事迹材料、专家评审意见、公示、群众评议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报请省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确定法治创新前锋、法治创新事件征集结果,开展法治创新前锋、法治创新事件征集活动,是推动提升市场监管队伍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举措,对于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强化法治监管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州局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及相关材料格式要求,认真填写《市场监管法治创新前锋(单位/个人)征集表》《市场监管法治创新事件征集表》,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见证材料电子扫描件,于4月30日前一并报送省局法规处,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法规处杨年芳联系电话:027-87811129稽查处尹琦联系电话:027-88701826宣传处郭姗姗联系电话:027-88701871人事处张月联系电话:027-87822243电子邮箱:hbscjfgc@163.com附件:1.市场监管法治创新前锋(单位)推荐表2.市场监管法治创新前锋(个人)推荐表3.市场监管法治创新事件征集表4.填表说明及典型材料格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4年3月18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附件.wps。